
尊敬的盛诺一家签约用户,为保证您在海外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注册资金人民币3970万元,总部位于北京。
2、截至2024年8月10日,公司在上海、广州、成都设有全资子公司,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设有海南盛诺一家诊所(拥有国家执业医疗机构许可证和海外新药急需进口申请资格),在美国休斯顿、波士顿、纽约、罗彻斯特,英国伦敦,日本东京等多地设有海外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3、截至2024年8月10日,本公司已经通过书面方式与如下国外医院或其所属的医疗集团签订了正式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
国外医院 | 医院中文名称 |
4、本公司所有签约患者,赴上述国外医院就医的医院和医生预约,都是本公司直接和国外医院官方直接进行的,本公司不会通过任何中间人、任何中间机构进行预约,以确保患者的就医安全和利益。
5、对于需要赴日就医的患者,本公司是为数几家获得日本AMTAC认证/准认证的机构之一。AMTAC全称Accredited Medical Travel Assistance Company,是日本经济产业省为推进、规范国际医疗交流与合作,特设Medical Excellence JAPAN(简称MEJ)组织审核、认证的“认证海外就医协调机构”。作为AMTAC资质持有者,盛诺一家可以顺利预约MEJ统一整合管理、面向国际患者推荐的日本优质医疗资源。
6、根据本公司与国外合作医院签署的相关文件,部分与本公司签约的国外医院将按照相关文件约定的折扣标准,为通过本公司预约的患者在国际患者常规折扣基础上,额外提供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减免折扣。
7、本公司只帮助患者预约患者或患者家属认可的各国知名医院的专家,本公司承诺这些专家仅在患者或患者家属认可的知名医院为患者提供各种医疗服务。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误导患者预约与知名医院名称相似的小规模诊所或非正规医疗机构,也不会安排知名医院的专家通过小规模诊所或非正规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8、本公司将在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配合下协助患者办理出国签证,该等签证均为正式、合法的医疗签证。同时,本公司将在患者及患者家属同意提供真实签证材料的前提下,以公司名义为已签约客户向美国、英国、日本等驻华使领馆出具公司公函或身元保证书,协助患者办理该国医疗签证。但医疗签证申请成功与否的决定权在目标国驻华使领馆,本公司无法保证申请人一定取得医疗签证。
9、本公司承诺:患者出国就医的所有环节,包括患者就医咨询、病历信息收集整理、病历摘要的撰写、病历摘要的专业医学翻译、海外医院和专家推荐报告的出具、医院预约、国外的客户服务均由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外包给第三方机构。
10、本公司为所有出国看病签约患者提供48小时的冷静期服务,即患者或患者家属和本公司签约付款后的48小时内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本公司承诺收到签约患者的解除通知后立即无条件退还患者所有未发生费用,以确保患者或者患者家属的决定权。
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向签约客户退还所有已缴纳费用并另行支付五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自成立以来,盛诺一家一直致力于推动海外医疗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希望以《承诺书》的方式,引导所有业内同仁,共同尊重和保护患者权益,以寻求海外医疗行业的长期健康。
如果您是一位即将选择海外医疗的患者,我们也郑重向您建议:您有权利要求您选择的海外医疗服务机构向您承诺其具体服务标准、其与国外医院的签约合作关系等,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北京盛诺一家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0日